我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
发布日期:2019-12-20 09:20:33 来源: 作者:

 

  12月18日,我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。县委书记乔飞鸿主持汇报会,县领导李凡、李学良、马波、苏政锦、段文明及各乡镇党委书记,县委办、纪委监委、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  会上,各乡镇书记汇报了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。

  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乔飞鸿强调,一是要强化政治自觉,解决好“为什么抓的问题”。各乡镇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强化政治担当,担负政治责任,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,乡镇党委书记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第一责任人”,必须把责任履行到位,要抓具体、具体抓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二是要明确职责任务,解决好“抓什么的问题”。党委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,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,解决好“怎么抓的问题”。要发挥农村“两委”干部这些“关键少数”的作用,教育引导他们以高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抓好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,通过这些“关键少数”,辐射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养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乡镇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大力支持同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,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。四是狠抓工作落实,解决好“怎么抓到位的问题”。乡镇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”的理念,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,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考核;要明确责任主体,各乡镇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,细化主体责任内容,对照班子成员分工,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,建立工作清单,建立责任台账,做到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;要强化责任追究,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的监督检査,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,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。

(责编/摄影:王博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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