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:年报公示6月底截止 未按期公示惩戒力度加大不报“后果”更严重
发布日期:2019-06-18 09:28:01 来源: 作者:

       台海网6月17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还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请抓紧了,2018年度年报公示截至6月30日。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企业将留下污点记录,经营活动受限。据悉,今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同市有关部门,加大对未按期公示年报企业的惩戒力度,不年报“后果”将更严重。

      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,临近6月30日,大量企业争相填报,会致使年报系统承载过重,访问速度和填报效率会大大减慢,企业最好能尽早完成年报公示。

       十多万商事主体尚未公示

       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等规定,凡去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(以下简称登记机关)登记注册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均应从今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,依法向登记机关公示2018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

       据了解,今年应年报的商事主体数达565103户,光是应年报企业就比去年增加了8万多家。截至6月14日16:50,已年报商事主体数为424381户,年报率75.1%。其中,企业年报率为73.67%,农专社年报率为83.52%,个体户年报率为76.98%。

      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,还未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还有10多万户,年报填写截至6月30日。“也就是说,接下来每天平均会有超过5000户商事主体填写年报,而且许多企业会在最后几天扎堆填写,越临近6月30日,申报的企业数量越多。年报系统的访问速度和填报效率大大降低,企业完成年报填写所耗费的时间会更长。因此,建议企业尽早完成年报填写。”

       不按时公示终身留“污点”

       年报公示为何如此重要?市场监管部门表示,公示年报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、维护经营秩序的重要方式。不按期年报的企业,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。有小部分经营者认为即使未按期年报,只要补公示提交申请后,马上就能恢复。实际上,只要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将向社会进行公示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,即使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,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“终身”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,会受到政府部门的信用联合惩戒,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处处受限。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,金融机构也不受理其银行开户、贷款等业务。

       而且,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连续三年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、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市场主体,将被永远剔除名称,且名称被剔除后将不再受保护。被“除名”,该主体将无法再恢复到正常状态,只能办理注销登记。被剔除名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,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,自被剔除名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。未来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直接责任人也将实施任职限制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在公示年报时,企业要如实填写。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企业,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(个体工商户为经营异常标注)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并将面临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的联合信用惩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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